2月8日,《金融时报》以“中注协宣布废止14项文件”为题,报道中注协日前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6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通知》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指南〉的通知》,中注协近日宣布,自2007年1月1日起,对自1996年至2002年间的14个有关注会独立审计、职业道德、执业指南等内容的文件予以废止。
这14个文件包括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5号、第26号、第7号等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等三个基本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第一批《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试行)的通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