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近日发布通知,正式批复20家资产评估机构证券评估资格。自2009年1月1日起,以下20家资产评估机构可继续从事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包括涉及各类已发行或者拟发行证券的企业的各类资产评估业务,以及涉及证券及期货经营机构、证券及期货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及其管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的资产评估业务。但自2009年1月1日至2月13日期间,不得出具证券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20家资产评估机构名单如下:
西安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深圳金开中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广州中天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湖北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江苏仁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京都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苏天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深圳市天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中宇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