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二十国集团(G20)关于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的倡议,推进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近日,财政部会计司颁布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路线图(征求意见稿)》(财会函〔2009〕26号,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路线图的主要项目和时间安排。
征求意见稿指出,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必然选择。自2005年以来,中国建成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质性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实现了新旧转换和平稳有效实施,并处于亚洲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前列。本次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二十国集团(G20)峰会、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倡议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将会计准则问题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加速了各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步伐。在这一背景下,我们积极响应了G20峰会和FSB倡议,制定和发布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的路线图。
在路线图的指引下,征求意见稿总结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趋同的历程。
从2005年初到当年末,财政部集中力量制定完成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在此期间,IASB几次派专家与财政部会计司一起工作,并于2005年11月8日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委员会签署了联合声明。声明指出,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国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的征求意见稿,将形成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双方认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极少数问题上尚存差异。
同时,IASB确认了中国特殊情况和环境下的一些会计问题,包括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公允价值计量和同一控制下的主体合并。在这些问题上,中国可以对IASB寻求高质量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决方案提供非常有用的帮助。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所有上市公司实施。财政部与证监会等有关方面通力合作,加强了对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情况的指导和动态监控。经过共同努力,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经受了实践检验。财政部会计司组织力量采用“逐日盯市、逐户分析”的工作方式,深入分析了每一家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报告信息,公布了中国上市公司2007年有效执行会计准则情况的分析报告,并将报告英文版及时提供给IASB、世界银行和欧盟等。2009年上半年,财政部会计司再次采用相同的方式,跟踪分析并完成了中国上市公司2008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的分析报告。分析结果表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在上市公司实现了持续平稳有效执行。
2008年5月,IASB派专家对中国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分别召开了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座谈会,进一步确认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平稳有效实施的结论。
此外,征求意见稿认为,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为确保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路线图的贯彻实施,财政部也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第一,中国将一如既往地支持IASB的工作。中国将积极参与IASB拟作重大修改的有关“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财务报表列报”等项目的准则修改项目,促进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充分考虑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实际。为做好这项工作,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已经与IASB建立了持续趋同工作机制,决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技术会谈,深入分析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未来发展。
第二,积极消除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现存的极少差异。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间的差异问题上,IASB于2009年8月4日批准了对《国际会计准则第24号———关联方披露》(IAS24)的修改;同年8月26日,IASB在其年度改进项目中,同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改后的这两个准则,都考虑了中国的实际情况,消除了在这些问题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间的差异。关于企业合并会计准则及资产减值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问题,下一步也将与IASB共同研究解决。
在明确工作安排的情况下,财政部提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持续全面趋同的完成时间确定为2011年。2010年~2011年将是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的关键时期,财政部计划2010年启动准则体系的修订工作,力争2011年完成,2012年起在所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修订后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仍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指南3部分构成。基本准则保持不变,具体准则将会调整补充,现行的准则应用指南属于具体准则的组成部分,将与相关具体准则融为一体。此外,《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将更名为指南,并调整和补充相应的内容和释例,以便企业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持续全面趋同后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11年之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都将进入相对稳定时期,实务中如果出现新的交易或事项,将通过持续全面趋同机制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