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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注协发布第二批十项审计准则的修订征求意见稿


  为了保持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针对国际审计准则的新变化以及我国审计实务需要解决的新问题,中注协正在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全面修订。本次修订共涉及38个审计准则项目,其中,2009年12月11日,中注协已发布第一批九项审计准则的修订征求意见稿。近日,中注协发布了第二批十项审计准则的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是2010年2月3日。 

  本次发布的十项征求意见稿分别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征求意见稿)》、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向治理层和管理层通报内部控制缺陷(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对存货等特定项目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考虑(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审计业务涉及的期初余额(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书面声明(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数据(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注册会计师对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的责任(征求意见稿)》。 

  中注协将根据各方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并进行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修订后的审计准则计划于2010年6月正式发布,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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