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8日-9日,中税协在广东省珠海市召开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修订专题会。中税协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太明、副秘书长王文彦、广东税协会长陈胜生、秘书长陈耀年出席了会议。会议得到了总局领导的重视,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缪慧频、综合处处长杨峰、总局纳税服务司制度处处长张晓平、副处长李敏应邀出席会议。来自北京、山东、湖北、广东、新疆、吉林、江苏、大连市地方税协领导和税务师事务所专家骨干共47人参加会议。
会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专题讨论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讨论稿)》<以下简称汇算清缴业务准则>”及其修订说明。
二、启动并研究“执业准则体系基本概念”专题。
三、《执业准则委员会2009-2012年工作规划纲要(讨论稿)》。四、《执业准则委员会2010年工作计划要点》。
会议由中税协准则部主任张培森主持,广东税协会长陈胜生致欢迎词。陈会长感谢中税协对广东注税行业的关心与厚爱,广东税协将尽心尽力与大家共同研究完成好这项专题讨论工作。
随后,中税协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太明作会议讲话。他指出注册税务师行业现阶段面临的根本问题是规范和发展:
一、行业立法滞后导致了注册税务师法律地位偏低,法定业务缺失,只有先解决立法问题才能发展职能。
二、行业开发市场力度不够,涉税服务市场开放程度取决于税务机关,政策支持是最好的市场。
三、行业规则不健全,完整的执业规范是提高业务质量和行业信誉的保障。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涉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涉税服务业务基本准则》,使行业执业准则体系拥有了基础性依据。中税协协助总局修订《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是为进一步完善健全执业准则体系,规范注册税务师在汇算清缴工作中的执业行为,从而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缪慧频和综合处处长杨峰就应对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所得税司近期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指向,从拉动内需、稳定增长,完善汇算清缴征查,重点源泉管理等方面做了详尽介绍。他们表示注税行业对提高征管质量,降低执法风险都有很大的作用,在协助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完成汇算清缴工作中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是具有广阔发展前途的产业。要建立健全规范的规则约束,严格执行职业操守,不断提高注税行业的执业水平。
总局纳税服务司制度处张晓平处长和李敏副处长介绍了注税行业执业准则的发展历程,近期关于14号令修订进程和注册税务师条例的立法计划,并对汇算清缴业务准则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他们表示在此讨论稿修改成熟后,制度处将尽快报总局领导和各业务司局会签核准,与中税协及行业同仁共同完成这项具体准则的修订工作。
随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准则》起草组负责人郭洪荣作修订说明。与会代表围绕准则修订内容建言献策,提出以下建议:
一、具体业务准则必须与基本准则的结构、概念保持一致。
二、鉴证事项应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和纳税申报表项目。
三、突出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区别于其他鉴证业务的特点。
四、通过执业标准体现行政管理在汇算清缴鉴证业务中对注册税务师的要求。
五、明确注册税务师和被鉴证人在执行鉴证业务过程中的责任。
六、业务约定书备案及鉴证报告统一应纳入总局所得税全程管理。
12月9日,中税协副秘书长王文彦作会议总结:
一、感谢与会领导、专家的真知灼见和辛劳付出。首先,此次会议的内容和讨论的意见非常全面。总局所得税司、纳税服务司和地方税协以及税务师事务所分别从行政、自律、执业者的角度指明了方向,提出了需求。第二,会议内容和讨论意见非常专业。规范专业的执业准则对于建立和发展智能型、高水平的注税行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第三,会议内容和讨论意见非常深刻。执业准则的制订工作要坚持倡导科学严谨、精益求精的原则,在高标准严要求下不断地完善提高。
二、汇算清缴鉴证业务准则修订要按照总局的工作要求,紧跟所得税管理的步伐,探索一个循序渐进、行之有效的示范模式。与准则配套的指南要同步完成,同时开展相应的培训和应用软件推广工作,确保准则的贯彻实施,为注税执业者在明年汇算清缴工作中提供及时准确的指导。
三、做好准则制订的相关基础工作,年底前启动“执业准则体系基本概念”专题。统一准则理论研究中的规范标准,形成支撑注税行业法规体系的说明和解释,成为规范注税执业行为的《中国注册税务师实用专业辞典》。完善《执业准则委员会2009-2012年工作规划纲要(讨论稿)》及2010年工作要点,加快注税法规体系建设进程,提升法律地位,拓展法定业务,开创注税行业新篇章。
12月9日下午,会议结束后,王文彦副秘书长召集中税协准则部、业务援助部和修订起草组负责人郭洪荣就“汇算清缴业务准则”根据与会意见和修订原则,逐字逐句进行了修改。目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准则》已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准备在全国注税行业内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审核后,报总局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