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改动态

李克强:较大幅度提高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来源:新华网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研究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


部署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作用


确定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的政策措施


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草案)》


新华网北京4月2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部署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作用,确定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的政策措施,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草案)》。


会议指出,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要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任务,进一步创新宏观调控的方式方法,持续推出激发企业活力、有效扩大内需、促进就业创业等既利当前、更惠长远的政策举措,创新财税金融等支持方式,积极应对各种压力、风险和挑战,在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协同并进中稳增长,推动我国经济行稳致远。


会议认为,小微企业是促创业、保就业、活跃市场的生力军。会议研究了进一步减轻税负、助力小微企业成长的措施,提出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的上限,由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进一步较大幅度提高,并将政策截止期限延长至2016年底。


会议强调,加快棚户区改造,让亿万居民早日“出棚进楼”,是改善民生的硬任务,也可以有力拉动投资、促进消费,是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内容。今年要更大规模推进棚改,必须抓住资金保障这个“牛鼻子”,把政策支持和市场机制有效结合,尤其要发挥好依托国家信用、服务国家战略、资金运用保本微利的开发性金融的“供血”作用,为棚改提速提供依法合规、操作便捷、成本适当、来源稳定的融资渠道,保证棚改任务的资金需要,并努力降低资金成本。会议确定,由国


阅读次数:6490

税收法规

更多 >>

税务实务

更多 >>

财税新闻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