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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网络“一窗式”

   
  
  申报方式直接决定税收成本。因此,在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条件下,完善申报方式显得尤为重要。目前,税务机关一方面应该逐步完善基于内部专网的税收征管及辅助决策信息系统;另一方面应该逐步完善基于外部互联网的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信息系统。两者相互支撑、相互补充,通过不断整合,最终实行网上“一窗式”管理。
  目前,占我国企业总数15%~20%的大中型企业,缴纳了占税收总额80%左右的税款。这部分企业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对纳税环境与纳税方式有了多元化的需求。目前已经有相当多的企业提出从网上实现纳税的要求。另外,也有一些中小企业及个人,随着税务代理的成熟,把涉税事务委托给税务代理机构完成。高度专业化的税务代理机构也希望通过网上纳税,来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
  现在国内涉及电子商务的企业已有百万家,这些企业构成了网络经济生态链的主体成分,包括提供网上支付中介服务的商业银行,都迫切需要一个适应电子商务方式的税收征纳环境。
  那么,如何将办税服务厅的“一窗式”管理扩展到互联网上呢?简单地增加一个网上纳税模块,有可能解决网上申报问题,但并没有从深层上解决征纳互动,以及互相监督的问题。
  从网络技术特征上看,单纯的网上申报模式,在目前还存在着交互性不足的缺点。从管理角度上看,也存在着必须到办税服务厅的项目,例如抄报税、购买发票等。所以,解决问题的方法,并不是简单地在办税服务厅体系结构上增加一个网上纳税模块就可以完成的。
  笔者认为,应该以现行“一窗式”管理的思想为指导,对传统征管手段下的一些烦琐的“盖戳签字”等手续进行简化,并变革为网络密码授权,同时赋予相应的法律效力,对违背信息化建设宗旨的规定进行清理。应该吸取“一窗式”管理的精髓,通过不断整合原有信息体系,开发网上申报软件,建设一个新型的网上“一窗式”管理模式,实现远程认证、报税和申报。应该通过网上“一窗式”管理模式,提供发票开具服务,以提高申报中的发票信息采集和审核工作效率,为企业提供方便。应该参照防伪税控模式,尽快扩大电子开票范围,将普通发票、收购凭证等纳入电子开票系统。
  笔者认为,实行网上“一窗式”管理是可行的。首先,税务部门信息系统已经有一定的基础。经过多年的信息化建设,全国税务系统已经具备了数据集中的前提条件,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数据集中提供了技术保障,总局在数据集中方面制定了相关的数据标准和规范,开发了数据抽取程序,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现有大部分办税服务厅具备了计算机申报条件,已经发展了各种独立的申报方式,甚至很多地方已经有了税务部门的网站,具有发布消息、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互联网络申报等功能。其次,技术条件已经逐渐具备。在因特网、广播电视网、通讯网(有线/无线)渐趋“三网合一”的技术背景下,纳税人可以从任何一个地方接入网络来完成纳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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