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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促进国税稽查工作质效的提高


    第一,逐步淡化对稽查数量指标的考核,引入稽查质量指标,引导稽查向科学选案、规范检查、严格执法的方向发展。一要突出选案质量,规范案源管理。要尽快开发和推广应用计算机选案软件,提高稽查选案科技含量。二要强化检查手段,提高检查质量。用足权力严查深挖,在提高税务稽查取证工作水平上要多研究,从法律、政策上对税务稽查的取证方法进行规范。同时,提高税务稽查取证的科技含量,加强对稽查案件中应用视听资料证据的可行性研究。三要严把审理关,确保公正执法。把每个案件真正办成铁案。四要强化执行措施,确保入库到位。同时,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大稽查案件复查力度,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化税务稽查执法监督,使稽查管理规范化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二,积极推行一级稽查体制改革,完善、优化一级稽查管理体制。关键是要理顺上下级稽查之间的关系,合理确定各级稽查局的职能和职责,强化上级对下级的管理,要有效地盘活稽查人力资源。针对县级稽查局人少内设部门多,检查力量薄弱这一现状,提出改革设想:由省辖市国税部门的稽查局内设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环节完善的各职能科室,各县设稽查分局,职数20人,行政和业务直属市稽查局管理,分局副分局长各1人,内设办公室,职数2人,负责接待来信来访工作,接受和分配案源,调配车辆,管理办案经费等工作;检查股,职数14人,7个检查组,负责市稽查局分配的检查任务实施检查,查结后由各分局班子初审后送市局审理科审理;执行股,职数2人,负责本分局范围内审结案件的执行工作,全市稽查局工作安排一盘棋,日常稽查户年初一次选定,内部传递给相关县区国税管理部门,管理部门对当年的稽查选定的范围和户数不作为日常检查安排。这样,可以减少各县案源股、审理股的人员,充实检查一线的力量,能有效地发挥稽查打击涉税犯罪的力度,提高稽查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第三,牢固确立打击型稽查观念。从依法治税的要求看,实行打击型稽查,是确保征管权力行使到位的重要手段。从税务稽查的效果看,只有让纳税人执行税法成为自己的自学行为,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涉税违法犯罪。因此,我们要从思想上切实克服过去单纯以查补收入多少来衡量稽查工作水平的倾向。在工作重点上,要突出对重大案件、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检查,提高稽查办案效率和质量。在实施手段上,要适当添置办案装备,增加办案经费,确保办案经费落实到位。

    第四,切实提高稽查人员自身政策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的发展,经济形式呈现多样化趋势,这种趋势必将促进企业专业化的程度越来越高,要求稽查人员必须具备和掌握除税务查账知识外的现代化综合技能,及时了解掌握信息化的前沿知识,及时掌握企业变革、市场变化、互联网、电子商务等方面的知识,开拓税务稽查工作思路,分析和把握各方面情况对税务稽查的影响,选择稽查办案的有效途径,提高稽查工作效率。选配业务精、好钻研、原则性强的年青同志,把他们充实到稽查队伍中去,为稽查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和活力。除采取形式多样的以岗带训、岗位练兵活动外,鼓励自学成才,提高自身政策业务水平。

    来源:中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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