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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稽查:整规执法剑出鞘 

 
    “强化基础促规范,细化管理提质量,优化资源求效率,深化教育强素质”,近年来,厦门国税系统稽查部门扎实提高税务稽查执法能力,在“整顿税收秩序”和“加强稽查执法”等方面亮点频现,成果显著。
    
    亮点一 :开展税收专项检查重点突出
    
    2005年来,厦门国税系统稽查部门把握行业税收专项检查与区域税收专项整治相结合、分类检查和分级检查相结合两个原则,展开了以农副产品为主要原料的生产加工企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税收专项检查。
    
    同时,各级稽查部门还根据各辖区的征管实际,开展了汽车配件销售行业、大型超市专项检查、机砖行业、摩托车、水泥销售行业、商贸企业纳税评估专项检查等。其中在以农副产品为主要原料的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检查中取得重大突破。2005年,专项检查工作共查补税款、罚款及滞纳金合计1864.4万元。
    
    亮点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形成合力
    
    厦门国税稽查部门加强协作机制的构建,与地税稽查部门、公安局经侦部门形成了三方工作联系制度,建立联络员制度,对公安机关在税务稽查过程中的提前介入、警税三方接触的程序及建立通联制度等事项达成了共识。2005年,初步形成了信息共享、沟通便捷、防范有力、规范高效的打击、预防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
    
    去年5月至11月,联合查办了一批涉案金额较大、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大案要案,检查企业83户,查补税款1986.92万元,罚款420.63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26件。
    
    亮点三:查处重大涉税案件能力增强
    
    2005年,各级稽查部门继续严厉打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可抵扣票(证)、骗取国家出口退税、利用做假账、两套账和账外经营手段进行偷税等涉税违法活动,与公安机关联手查处了“厦门博申商贸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厦门广兴隆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案”等重大案件,查处税额超过百万元的案件10起,查补税款2729万元,占全部查补税款总额的47%,侦破大要案件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亮点四:自行选案与举报管理相得益彰
    
    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厦门市国税稽查部门利用CTAIS系统和“一户式”管理信息资料,在税收征管部门的配合下,突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选案,通过计算机测算和人工评估,进行专项检查的自行选案,在税收风险控制上取得初步成效。
    
    涉税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则坚持依靠群众、依法办事,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工作出发点,依法受理、督办和转办群众举报,并与有关部门建立了举报案件信息资料传递制度及联合办案制度,形成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合力。
     
    来源:中国财税信息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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