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政部网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非税收入定期汇报制度。严格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非税收入年报、季报、月报体系,及时、准确报送非税收入收支完成及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突出重点收入项目管理,完善项目管理体系。将土地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价格调节基金、排污费、水资费等5个项目,作为2016非税收入征管重点,并按照科学、便捷的原则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三是实行非税收入目标管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和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对单位非税收入年度内收支行为、成本、结构、质量及其产生的效益进行科学分析、评价、衡量和比较,逐步建立健全非税收入评价体系,明晰责权利,量化奖优罚劣。
四是强化非税收入票据监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票据年检,发现和纠正财政票据使用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违纪问题,促使各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票据使用管理各项制度,促进提高“以票管费”水平,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