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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国地税加强个人所得税监管


来源:广西日报 
本报南宁讯 6月22日,笔者从南宁市地税局了解到,北京一家演出公司近日到良庆区地税局办税大厅申报扣缴香港艺人2016年南宁演唱会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17.8万元。这是国地税部门开展深化合作以来,通过信息交换的方式加强对个人所得税征收的监管。

据了解,今年6月,国税部门工作人员在进行非居民源泉扣缴核查中发现,香港某歌手在南宁举办的演唱会取得劳务收入,有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纳税事项。国税部门立即将该信息传递至地税部门。

经过地税部门调查,了解到本次演唱会是歌手与演出公司直接签订演出合同,演出公司收取门票收入后直接向歌手支付演出酬劳。通过对合同内容深入的分析,地税部门认定虽然演出合同签订地和费用支付地均不在南宁,但依据《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和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歌手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税目,由支付方在劳务发生地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明确适用政策后,地税部门向北京的演出公司详细讲解税收法规,明确征税依据,告知扣缴义务人不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税收风险。在税务机关的努力下,北京的演出公司在南宁市申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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