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日报
继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之后,7月1日,广西税制改革再度发力,与全国同步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
此次改革涉及广西30个资源税品目,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列举名称的13个资源品目和未列举名称的17个资源品目。改革后,从计征方式看,30个品目中,除粘土、砂石、耐火粘土仍维持从量计征外,其余均改为从价计征;从税率设计方面看,我区已按照改革前后资源税费基本平移并略低的原则设计资源税适用税率,企业的总体税负较改革前将有所减轻。
据广西财税部门测算,此次改革预计每年将减轻企业税负约2.06亿元。(周红梅、卢清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