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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多获减免税款665万元


来源: 国际商报
  本报讯作为我国目前开放水平最高的自贸协定,中韩自贸协定自去年12月20号生效以来,减免了两国间上千种类别商品的进出口关税,释放出的政策红利,为烟台相关企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心针”。

  截至6月30日,中韩自贸协定生效半年多来,烟台70余家企业共在中韩自贸协定下受惠进口韩国原产商品710余批次,货值2.98亿元,减免税款665万元,主要进口商品为机电产品零部件、手机产品零部件、不锈钢卷材等。

  目前,烟台市聚集韩资企业近千家,韩国LG集团就在此投资了数家大型制造型企业,吸引了大批与之配套的上下游韩资企业。

  据烟台海关统计,2016年前5个月,韩国为烟台市第一大贸易伙伴和第一进口来源国,烟台市对韩国进出口总值为242.9亿元人民币,占同期全市进出口总值的22.4%,其中,自韩国进口153.4亿元,对韩国出口89.5亿元。

  随着中韩自贸协定的实施,韩国进口商品关税逐步下降,自韩进口商品成本也进一步降低,烟台对韩贸易企业获益不断增加。烟台玛格玛电子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手机零配件的企业,自中韩自贸协定正式实施以来,公司已减免进口税款10余万元,受益明显。

  为帮助更多的企业享受到关税优惠,烟台海关多次组织召开政策宣讲会,解读中韩自贸协定中的减税安排和原产地认定等有关内容,为企业梳理产品关税减让表,帮助企业用好用足优惠政策;同时,设立对韩货物专用报关窗口,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中韩自贸协定项下货物的进出口通关业务,保障货物顺利通关。(王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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