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赤峰市人民政府
截至6月20日,赤峰市国税局累计税收入库23.09亿元,完成自治区局下达的年度收入预期目标的50.2%。其中:中央级收入17.66亿元,完成年度收入预期目标的52.7%,快于序时进度2.7个百分点;地方级收入完成5.43亿元,同比增长0.37亿元,增幅7.41%,提前10天实现组织收入“时间任务双过半”。
2016年是赤峰市“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经济发展转型阶段的重要一年,赤峰市经济发展面临着各方压力,今年的预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低于上年0.6个百分点,为自2000年以来最低年度增速。而从近15年来全市GDP与国税收入增长对比情况来看,当GDP增速低于10%时,国税收入呈下降或低速增长趋势。赤峰市国税局面对经济发展和税收收入“双下行”的形势,顶住压力,迎难而上,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同时,积极作为,多方入手,全力做好组织收入工作。
一是遵守组织收入原则,做到依法征税。积极营造良好的税收执法内外部环境,提高对收入分析和预测的重视程度,充分发挥分析、预测的导向作用。二是加强欠税管理,提高收入质量。全面推行清欠领导责任制,实行以票控欠,开展对本年新欠、往年陈欠梳理工作,逐户与欠税纳税人签订清欠协议书,目前本年新欠已由1月末的2700万元,压缩到1400万元。三是强化数据应用,排堵发票管理漏洞。加强对增值税发票数据应用管理,认真筛选、梳理失控发票数据,及时做好失控发票核查,实时监控、分析纳税人开票数据,及时预警纳税人购销不匹配、有销项无进项、大部分发票顶额开具、发票开具后大量作废、发票开具金额突增等异常情形,目前已累计补税3824万元,加收滞纳金275万元,罚款99万元,转出进项税额685万元。四是强化数据分析,提升风险应对质效。通过采集金税三期系统各类数据,同时积极拓展外部数据来源渠道及时获取第三方涉税数据集中开展风险分析。加大风险任务整合力度,区分不同风险等级,采取差别应对,目前全市共补征税款3024万元,加收滞纳金216万元,转出进项税额747万元,调减亏损307万元。五是开展部门合作,发挥稽查利剑作用。把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有机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性检查项目,同时加强与公安、司法系统的协作配合,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目前赤峰市稽查系统已查补入库10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