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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出台


 来源:中国网 
  中国网 乌鲁木齐7月13日讯(通讯员 朱苻荣、李文、王昊奕、李红梅)记者从新疆国税局获悉,经16次征求自治区国地税系统意见、39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自治区党委政府反复研究批准,整合6大方面、28项任务、50余条具体措施的新疆《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实施意见》于7月初正式印发,新疆税收征管改革就此迈出关键一步。

  自中办、国办印发《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来,新疆国税局按照中央部署和总局要求,努力争取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先后多次汇报改革有关情况,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主席黄卫就拟定落实意见、推进改革任务落地相继作出重要批示,并将《改革方案》落实列为2016年自治区重点改革任务。

  《实施意见》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在全面承接改革任务的基础上,突出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明确了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提出确保2016年推开并完成重点改革任务,2017年努力把改革举措做实,2018至2020年和其他省区同步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征管机制,保证改革任务在新疆平稳顺利落地。

  新疆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培平告诉记者,《指导意见》突出了结合实际抓好改革事项新疆本地化整合的要求,聚焦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体现新疆特色的改革事项进行了大胆探索。依托《指导意见》,自治区党委、政府与国地税将在制定税收征管保障办法、明确第三方信息共享内容、推行网上审批和电子发票、打造国地税办税“综合体”、加强与周边国家税收交往合作等一系列方面加大改革力度,使税收更好地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与长治久安、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与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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