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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会
关于加强税务稽查案例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时间:2014-10-30 10:40:30  来源:互联网  点击:4983
    税务稽查案例是从税务稽查查处案件实例中提炼涉及税收违法行为的范例和标本,既具有个例的特殊性,又反映出一定的共性问题,其查案经验和技巧方法具有普遍推广和借鉴价值。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明确提出,“要不断加强税务稽查案例分析,总结作案新手段和违法新情况,深化稽查成果运用,强化对案件检查工作的指导”。笔者,结合税务稽查工作实际,就如何做好税务稽查案例工作,发挥税务稽查案例功能作用,提出建议,供参考。 
    一、加强税务稽查案例工作的现实意义 
    税务稽查部门承担着规范整顿税收秩序、打击涉税违法活动的重要职责,切实做好税务稽查案例工作对于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有着重要意义。 
    (一)体现不同时期稽查成果。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会有不同类型的税务违法案件被税务机关查处,将这些案件查处的经验及做法整理成案例汇编,并作为档案资料保存下来,不仅全面、系统地展现了稽查工作成果,而且能让稽查人员随时回顾历史,了解案情,把握各个时期税收政策的变化,更为重要的是通过研究各个时期税收违法行为的特点、动向及规律,及时总结案件查办的经验教训,有利于健全稽查工作机制、完善稽查管理模式,推进稽查改革创新。 
    (二)有助于推进“以查促查”。税务稽查案例是帮助税务稽查人员提高自身稽查水平的一件利器,既有稽查人员宝贵的检查经验和丰富的查账技巧,又有稽查人员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克服各种困难的艰辛历程,更有发人深省的深刻反思,对提高自身查办案件的能力有极大的帮助。在当前税制改革深入推进,税收政策不断调整,经济税源特点显著变化的新形势下,通过对税务稽查案例的学习更有助于推进“以查促查”。 
    (三)有助于推进“以查促管”。在每一篇税务稽查案例的案件分析环节,稽查人员通常会对案件查处进行总结和分析,不但会指出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而且能据此提出具有针对性、现实性和可操作性的稽查征管建议,将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征管建议书》的形式向税收征收管理部门反馈,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税收管理,堵塞征管漏洞,提高征管质量。 
    (四)有助于推进“以查促制”。通过对税务稽查案例分析,也会反映出我国目前立法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随着经济环境迅速变化,稽查人员会面临更多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案例分析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及时向上级税务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督促其进一步完善税收法律法规,有利于基层税收机关进一步落实好税收法定原则。 
    二、当前税务稽查案例工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稽查系统中,部分稽查人员对税务稽查案例工作仍存在思想上认识不足、写作水平不高的现象,致使此项工作在某些方面仍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一)案例选取不具代表性和典型性。各级稽查局选送的案例,应力求在案件发生原因、案件性质、案件所属行业、作案手法和稽查方式方法等方面,在本辖区内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典型性。从上报的案例来看,有的案例案情单一,个案特色不突出;有的案例检查过程简单,在稽查方式方法上无独特之处,缺乏代表性和典型性。 
    (二)案例撰写缺乏真实性和可读性。案例撰写应当尊重客观事实。从近几年报送的案例来看,有的案例为提高其实用性,脱离了工作实际和检查实际,甚至脱离了法律依据,没有客观真实地反映查案的过程和案件的来龙去脉,对过程的描述没有尊重客观事实,较为笼统和抽象;有的对案例内容进行简单罗列或将税务处理决定书掐头去尾生搬硬套,可读性不强;还有些案例存在数据有错误、定性不准确、文字不流畅、条理不清楚等问题,使得整编案例结构不严谨,层次关系不分明,没有逻辑关系。 
    (三)案例分析不够透彻深入。从近几年青岛市乃至全国的税收资料来看,税务机关每年在组织税收收入方面都会有新的突破,各类大要案的查处也已屡见不鲜,但最终形成的案例汇编数量却很少。难道说,查处的税收违法案件无一具有指导意义?笔者认为,每个案件背后都有值得发掘的东西,一篇好的案例应在剖析案件成因、归纳案件查处对税收政策、征管和税务稽查工作的启示和意义方面都应有深入的分析。但由于目前部分稽查人员重查轻写的观念仍然存在,导致一些涉税问题比较突出的案件在结案后,未能及时地进行深入分析,未形成案例供大家学习交流,参考借鉴。在目前上报的案例当中有的案例只注重检查过程和定性处理,忽视了对查案的思考和分析;有的案例分析问题不是紧扣案件主体,没有从查案方法、技巧的得失、纳税人税收违法手段、征管漏洞等方面进行深入透彻的分析,缺少针对性和说服力。 
    (四)案例报送不规范不及时。主要表现在每月未按照规定的时限报送案例;全年报送案例数量未达要求;案例所涉及的案件不是新近结案;案例格式不统一,包括未按照规定的字号、行间距设置正文、案例编写字数未达要求;未将案例附件作为案例内容一并上报。上述现象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案例管理部门对案例的管理,也影响了对总局和省局稽查局案例的上报。 
    (五)稽查案例未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以往税务稽查案例的收集和报送主要是通过市局综合业务平台和总局协查信息管理系统来处理,前者主要用来收集稽查系统各部门上报的案例,后者则为将案例上报总局稽查局提供了一个渠道。两种方式下的运作均不利于对税务稽查案例的集中统一管理,使一批优秀的税务稽查案例不能及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经验交流,达不到案例资源共享的目的。 
    三、关于做好税务稽查案例工作的建议 
    为进一步促进稽查成果的转化应用,更好地发挥税务稽查案例的指导作用,建议: 
    (一)搭建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对全市稽查部门上报的税务稽查案例进行统一管理,以推动案例工作顺利开展。该平台能够实现稽查案例即时录入、即时报送、即时查询和信息共享,广大税务稽查工作者可以借助这一平台学习、交流、借鉴稽查方法、技巧和经验,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和税收执法水平。案例管理部门通过该平台对上报的税务稽查案例进行质量审核评定,实现分级分类管理,对评定为优秀案例及时向总局或省局稽查局推荐,且第一时间在全市稽查系统内进行展示。同时,该平台可根据案件查处单位、行业类别、是否曝光、是否采纳等情况,建立数据库分类检索,方便稽查人员使用。 
    (二)建立案例培训制度。近几年来,税务稽查系统一线人员老化、部分年轻稽查人员业务素质不过硬的现象日渐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更好地指导案件查处工作,提高稽查人员查处涉税违法案件的质量和水平,成为急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建立案例培训制度,及时总结查案经验、做法,供广大稽查干部分析、交流和借鉴,是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之一。在培训方式上,采取复杂案件点评、疑难问题探讨等方式;在培训内容上,侧重于案例撰写,着重培训如何将案件当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按照总局规定的案例撰写格式和撰写要求形成一篇即具代表性、可读性,又具操作性和指导性的税务稽查案例。 
    (三)建立案例培植制度。传统的案例分析是一种事后对事前的总结。建立案例培植制度,将案例的事后管理变为案例的事前培植,进一步提高稽查人员的案例分析能力,十分必要。在这种制度下,稽查人员从分配到案件再到查前分析结束,自认为案件有可能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起,应当养成"是为撰写典型案例做准备"的意识,从进点检查到最终结案,全程记录稽查过程,使案例素材在检查中培植,案件结案后,典型案例同步完成,培植成果在案例分析中得到充分反馈。 
    (四)建立案例分析制度。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税收稽查部门要建立案例分析制度,主动承担案例税收分析职能,做征管改革的先行者。在日常稽查工作中,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定期汇总和分析。分析时,要透过现象看本质,认真总结办案过程中存在哪些方面没有查深、查透;要对偷税手段手法、情节和心理进行分析,揭示偷税等税收违法犯罪的特点、动向和趋势;对征管薄弱环节进行分析,围绕存在的问题查找直接原因,提出建设性意见。通过案例分析制度,将反映的突出问题、发掘的潜在问题、暴露的个性问题以及归纳的共性问题形成汇报型建议、管理型建议和政策性建议,以简报的形式刊发,为各级领导把握涉税违法活动规律、指导部署税务稽查工作提供信息资源。 
    (五)建立案例交流制度。在实际稽查工作中,经常发现纳税人财务会计水平与税务机关的要求不符、对税收政策的理解有误,等等,导致主观违法案件频频发生,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税法宣传不到位。笔者认为,应建立案例交流制度,以“以案释法”案件交流会的形式,从外部和内部两方面出发。对外,邀请部分纳税人参加,将税收政策理解执行存在难度的案例,进行内容、形式的转换,形成数量多、篇幅小、内容单一、重点解读单项税收政策的案例,通过解读,让纳税人准确把握税收风险点,有效引导纳税人规避风险和纳税遵从,优化纳税服务。对内,组织税收征管部门人员和稽查人员共同参加,选取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案例,由案例推荐单位主查人员或案例撰写人员进行重点解读,对案例当中的热点问题,让大家各抒己见,共同商讨对策,同时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有关建议及时进行交流,以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六)建立案例考核制度。《总局稽查局在关于建立、应用〈税务稽查案例库〉的通知》(稽便函〔2011〕89号)中指出,各地税务稽查机关报送的税务稽查案例要符合报送原则、达到编写要求和符合上报数量。为打造出规范化、标准化的案例,应建立稽查系统案例考核制度,对税务稽查案例的撰写和报送加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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