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通过周密部署,缜密侦查,辗转浙江宁波、广东广州、深圳、揭阳、揭东、湖南益阳三省六市,行程万余里,成功破获一起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倪某,追回被骗退税款113万元。
2010年6月8日,衡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县国税局移送的案件:衡南顺达家私厂通过签订原木委托收购合同的方式,虚开湖南省农副产品收购发票155份,虚开金额达1406万元,已申报抵扣进项税额182.78万元。接案后,主管副局长阳国才非常重视,要求全力侦破此案。
该局经侦大队通过三个多月全力侦查,查实:2009年5、6月间,倪某通过朋友黄某认识了在浙江宁波市韵升公司任深圳出口业务经理的周某,闲聊中,周某让倪某帮自己联系出口业务。2009年7月,倪某介绍朋友梁某的一笔家俱出口业务挂靠韵升公司出口,得知出口业务可以退还税款15%,就与周某商定,今后自己负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到韵升公司,由周某退回税款,两人平分。
2009年9月,倪某拉拢周某由自己出资5万元在衡南县泉溪镇注册成立了衡南县顺达家私厂,专门为韵升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许诺给周某按开票税款4.5%的好处费,由周某任法人代表。10月,周某通过在衡阳宇元万向城当行政内勤经理的老乡黄某,以在银行开设工资账户为由将在宇元万向城当保安的许某、洪某、刘某、王某、华某等5人的身份证件借出并复印,擅自为他们在衡阳市工商银行开设账户,便于为顺达家私厂走账,以逃避税收稽查。同时,周某还以他们的名义分别与顺达家私厂签订了5份假原木委托收购合同。这样,顺达家私厂对外就有5名原木委托收购员,可以堂而惶之地为其厂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
至今年6月期间,周某共开湖南省农副产品收购发票155份,虚开金额1406万元,已到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182.78万元。为避开税务稽查,倪某先到香港兑换美元,然后通过香港银行将钱汇入韵升公司,韵升公司将钱转至顺达家私厂,顺达家私厂将钱转给许某等5人,最后该笔资金全部落到倪某私人账户。至案发时,倪某采用该种手段,共为韵升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32份,虚开金额达1450余万元,从中骗取出口退税款144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倪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侦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