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李玉)12月12日至13日,为期两天的“社会信用体系构建过程中的诚信文化建设”学术会议在南通大学举行。此次会议由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研究”课题组、华东师范大学公民发展与现代德育研究中心、南通大学江苏先进典型研东师范大学公民发展与现代德育研究中心主任余玉花教授主持会议。来自全国多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的3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研讨会,并就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社会诚信文化的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与诚信文化的关系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
针对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与会学者从构建的方式与所面临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西南财经大学程民选教授认为,社会信用治理中,制度、技术与文化三者不可或缺。在信用制度、信用技术与信用文化的协同治理下,能够实现“计算信用”与“诚实信用”的并存,其中信用文化潜移默化的作用结果,将是“诚实信用”的逐渐强化。只有实现了制度、技术与文化三者的共同协力,社会信用治理才能达到协同治理的高度,社会的信用良序才可望形成并得以持续。
上海市信用研究学会会长、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教授洪玫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整体构成划分为四个层次:基础保障层、应用服务层、制度约束层、意识约束层,包括“信用数据与技术支持环境”、“法规制度体系”、“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商业信用服务体系”、“失信惩戒机制”、“信用行业监管体系”以及“商业道德与诚信文化”七个主要部分。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徐大建指出,诚信道德转型的关键在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围绕诚信文化建设,各领域的专家学者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华中师范大学教授龙静云通过借鉴欧洲、美国与日本的诚信管理经验,提出我国社会诚信建设应当把诚信与法制建设结合起来,制定四位一体的诚信评价体系,强化对失信行为的社会监督和披露,加强诚信文化营造和诚信理念教育。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赵修义有前瞻性地探讨了诚信文化建设的未来面向:大数据时代诚信文化建设需同时关注虚拟世界的交往与现实世界的交往。南通大学彭怀祖教授从道德动因的多元视域出发,提出在诚信文化的构建应当将“道义论”和“目的论”结合起来,守住道德底线,建立梯次规范。
华东师范大学副教授熊琼从法学的视域出发认为,在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下,高校要深刻认识到诚信既是道德规范的要求,也需要法律制度护航。华东政法大学阮博博士认为,当前诚信文化建设需破解三个难题,诚信在社会价值体系中的低势位如何扭转;物质主义社会的诚信信仰如何确立;诚信践履中存在的悖论如何化解。华东师范大学朱贻庭教授以发问的方式提出诚信文化概念的泛化问题与诚信文化的信仰问题,引起与会者的热烈讨论。
针对社会信用体系构建与社会诚信文化建设的关系,山西师范大学教授卫建国与上海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陆晓禾分别发表见解。卫建国认为,政务诚信是其他领域诚信建设的前提,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处于决定地位,因此政府需提升公共服务精神,使政府成为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的先导。陆晓禾就如何理解信用、诚信和社会治理三者关系的问题指出,社会信用系统制度和基础建设的重要性应当肯定,但同时也应当看到,诚信的本质是自律,是对自己所认可的道德原则或规范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