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多措并举大力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
自2013年以来,市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以下简称市局、总队)积极推进统计信用体系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先行建设,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建章立制、建立统计信用信息管理库、搭建统计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等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2015年,市局、总队将从完善制度建设、规范信用信息管理等多个环节着手,继续加大力度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
一、进一步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化和规范化。一是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制定出台本市《上海市统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并完善市区两级"统计信用信息管理操作手册";二是继续推进统计信用信息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统计信用信息管理库"和"统计执法"两个功能模块的互联互通;三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建立健全统计信用信息公示制度,规范信息公示操作流程,制定内部管理规则,并在"上海统计"门户网站开设公示专栏对统计调查单位产生的守法守信信息、不良行为信息和失信行为信息予以公示;四是建立跨部门信用联动奖惩机制,稳步推进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实现数据交换、共享和应用;五是建立健全统计信用信息审核纠错机制,实行政府统计机构内部审核、复核、检查、抽查等控制监管制度。
二、开展统计调查单位信用等级分类评定和监管工作。市局、总队拟制订《上海市统计信用等级分类评定管理办法》和《上海市统计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办法》,明确评定内容、评定标准、评定机构和评定程序,将统计调查单位统计信用等级分为A、B、C三类,根据不同的信用等级,对统计调查单位实行不同监管模式,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三、开展统计信用单位评优推优工作。市局、总队将采取实地查看和调研指导等方式对A类统计信用单位在统计制度建设、统计基础工作、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和评估,从中选拔出领导重视、制度健全、基础扎实、业务过硬的守法守信单位,推荐其作为本市统计系统先进集体评选的候选单位,并提供统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