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成都晚报记者从四川省发改委了解到,根据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关于同意沈阳等11个城市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复函》,将成都市列入首批全国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成都也是西部地区唯一入选的城市。
复函明确提出,将创建示范城市的目标任务分为两年。其中,2015年的主要任务是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各领域的信用记录,启动建设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加强重点领域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建立并实施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等。2016年的主要任务中,包括全面建立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类监管、事后联合信用奖惩制度,初步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等。
成都晚报记者 董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