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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注册税务师行业全面推进“营改增”业务培训
时间:2013-12-27 16:21:37  来源:广西国税 作者:谢宁 何娇  点击:9845


    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对全区各会计师事务所的财会人员进行了营改增业务知识的培训,应对8月1日即将在广西推行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收增值税工作。

    营改增”是我国一次重大的税制改革,这次改革也给注册税务师行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增值税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业务开展将获得更大机遇必将利好注册税务师行业,“营改增”给税务师事务所带来商机,对税务师事务所的发展将是一股巨大的推动力量。这一政策变化对事务所税负及未来业务开展的影响甚重。作为试点地区的税务师事务所,既在“营改增”的试点范围之列,同时也是提供相关服务的中介机构,身兼双职。

    “营改增”是我国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自2012年1月1日起,相继在上海、北京等9省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改增”试点,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为进一步释放改革的红利,国务院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从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方面来看,营改增是一项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拉动内需、推动创新、促进进出口的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改革措施。从“营改增”在部分省市试点的情况看,通过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施“营改增”,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打通后,避免了重复征税的问题,加大了工业企业对服务业的需求,促进服务业的发展;由于购进服务业取得的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加快了工业企业主辅分离,促进社会专业化的分工和三次产业融合;由于信息技术的投入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促进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推动科技创新;对特定服务出口实行免税制度或零税率,提高了服务业的出口竞争力,加快服务业的出口贸易发展。同时,“营改增”还是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试点地区95%以上试点纳税人税负下降,小规模试点企业的减税幅度达到40%左右。对购进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减税更大。据初步测算,广西试点纳税人全年减税约4亿元,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减税约16亿元,总体减税在20亿元左右。

    近年来,在注税行业全体注册税务师和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行业营业收入逐年增加,根据行业统计报表显示,广西注税行业2012年经营收入达9388.98万元,比2008年同期增长80.16%。营业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事务所有25个,其中2个事务所收入超过1000万元。A级以上事务所23家,11人取得一级注册税务师等级,73人取得二级注册税务师等级,439人取得三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近年来,经过税务师事务所的有效中介服务,开展了代办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日常的税务代理,还通过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发现并调增和调减了大量的应纳税所得额,既保护了国家税收,又保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由此看出,广西注册税务师队伍在加强税务管理、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降低税收风险、推动广西税收事业发展等方面已经成为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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