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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动态
发展绿色税收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时间:2014-1-6 14:58:16  来源:中国税务报  点击:1525

 
                  ——访山东省国税局局长刘景溪

    作者:贠相忠 高鹏 董斌 李胜德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共同纳入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格局中,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日前,山东省国税局局长刘景溪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税收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并就如何大力发展绿色税收问题谈了四点想法。
 
  刘景溪认为,第一,要提高生态资源配置的税收调控能力。绿色税收,应当是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税收。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速度与资源环境承载力不匹配的矛盾还比较突出。近年来,山东省国税机关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优势,积极参与“生态山东”建设,2012年落实节能减排税收优惠20.9亿元。从国税收入来看,2012年全省高耗能行业税收低于平均增幅2.8个百分点,所占比重较上年下降2个百分点。今后,国税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新能源、再生能源产业的扶持力度,促进节能减排、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废弃物循环利用和生态修复等领域的科技创新。积极发挥消费税和出口退税的调控作用,严格控制资源消耗型产品的消费和出口,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坚决落实限制性税收政策,抑制“两高”(高能耗、高污染)行业过快发展,推动淘汰钢铁、焦化和建材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倒逼企业履行环保社会责任。
 
  第二,要通过税收政策引导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我国经济正处在快速增长、由大变强的关键时期,但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近年来,山东省国税机关积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5年来共为纳税人减负5200亿元,同时促进了全省产业结构逐步调整优化。国税机关将继续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最大限度地激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着力加强对现有和新出台税收政策的解读,完善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继续落实好鼓励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健康发展,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步伐。全面落实出口退免税优惠政策,优化外贸出口产品结构,提高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消费、投资和出口拉动经济增长的协调性。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和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政策,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实施“营改增”改革,为经济转型升级培育新活力,增添新动力,创造新优势。
 
  第三,要通过税收手段推动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绿色税收,应当是有利于区域协调发展的税收。以山东为例,随着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国家战略的深入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双翼齐飞的崭新局面。2012年,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国内税收收入分别比上年分别增长9.6%和5.8%,半岛蓝色经济区实现的国税收入已经接近全省的2/3。实施区域发展战略,绝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是应当在科学发展、绿色发展上下工夫。国税机关将围绕高效利用资源、改善生态环境这条主线,进一步推动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充分运用税收政策引导发展要素科学配置与积聚,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推动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园区集聚,探索高效生态经济发展的新模式和新途径,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导向作用,积极促进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新信息和海洋经济产业的开发,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抢占经济发展制高点。
 
  第四,要加快形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绿色税收体系。随着社会各界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税收将更多地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作为税务机关,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建立经济、环境与税收的常态分析机制,结合“十二五”税制改革方向和具体政策,定期从税收视角剖析经济发展规律和特点,为各级党委、政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针对性意见和建议。完善政策落实和跟踪问效机制,加强对政策实施效果的研判,争取在生态环境建设顶层制度设计中体现更多税收因素。以生态经济为导向,完善现有的征管体制和措施,将促进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作为税收管理的重要内容,更好地发挥税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责任编辑:王 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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