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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纳税
做社会诚信的引领者
时间:2014-1-2 11:32:48  来源:转自互联网  点击:4961

  △最高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法研所所长孙佑海率调研组到诸城调研诉讼诚信体系建设
  □张怀清 李福禄
  诚信缺失是当前经济生活和社会现实中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这也反映出当前社会管理工作中还有很多不到位的地方。为提高社会诚信意识,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2010年以来,诸城市紧紧围绕社会管理服务创新,将诚信理念引入到社会管理活动中,以推动法院建立诉讼诚信体系为突破口,着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插上科技的“翅膀”
  从2010年开始,诸城市设立了诉讼诚信调度中心,安排3名专职工作人员,配备了微机、大屏幕液晶显示器、身份证识别器、彩色激光打印机等设备,实行柜台化管理、敞开式服务。该中心集信息汇总审核、公众查询、交互对接、异议听证等功能于一身,对内协调和指导,对外联动对接,对上传递交流,全面负责诉讼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日常管理、监督和调度。
  在此基础上,开发了拥有自主产权的诉讼诚信管理软件,利用审判执行工作便利条件,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全程收集诉讼当事人的失信信息,建立了当事人失信行为信息库。为了给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戴上“紧箍咒”,督促他们诚信诉讼,诸城法院还专门制定了《诉讼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逐一列举了4类主体的32种诉讼失信行为及相应扣分分值,并根据失信程度的轻重,对每一主体实行“绿色”诚信和“蓝、黄、橙、红”失信五级综合评级。每一位当事人到法院立案时,他们都会收到一份诚信诉讼提示书,随后要签署一份承诺书,以保证自己诚信参与诉讼,避免因不良信用记录,影响经济和社会生活。此后,他们的诉讼行为会被“记录在册”,成为诚信评价的依据。目前,已建立起包括4307个自然人、241个企业、记录失信行为10130余条的诉讼诚信信息库。
  打出联合惩戒“组合拳”
  诉讼失信信息的收集与诚信信息库的建立只是手段和平台,应用才是目的。
  在市综治委的协调下,诸城法院先后与金融、工商、住建、司法等单位会签了协作意见,以诉讼诚信调度中心为依托,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隐私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通过“申请查询、点对点披露、社会公布”三个层次对外实现信息发布与共享,目前有18个联动单位实现了失信信息的同步共享,逐步形成了专网联接、平台共享、发放司法建议函等多种交互对接形式。诉讼诚信体系运行以来,已累计向当事人发放诚信诉讼提示书12000余份,向金融、国土、住建、工商、海关等部门发放司法建议函20余份,披露失信信息5600多条,公布失信典型案例40个。相关监管部门据此对60多个失信主体采取了限制贷款、限制购地置产、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有效挤压了失信当事人的生存空间。
  体系建设彰显大成效
  “今年,有2家企业和5名个人因为存在诉讼失信行为,我们对他们采取了停止放贷或暂缓放贷。”诸城市农村商业银行行长王学伟介绍说。现在,法院披露的当事人失信信息已成为诸城市很多单位或部门办理审批事项、项目招投标、金融信贷、资质认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经过两年多的运行实践,诉讼诚信体系发挥出了强大功能:两年来,相关部门依据法院披露的失信信息,作出不予办理审批事项的决定29件次,对31个失信企业或个人限制贷款33笔,限制出境2人,限制当事人高消费11次,有效遏制了恶意诉讼、逃避执行等现象的发生,提升了社会诚信意识,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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